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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4-04 14:10   审核人:

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公示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式及安排,并于4415:00前将考核方式及安排(纸质签字盖章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2第七周(4812日)组织学生开展转专业报名工作。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学院根据我校《本科生学则》(津职师大发2018202号)和《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文件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于41815:00前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2(纸质签字盖章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3.第八、九周41526日)组织完成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的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的学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5515:00前将学院公示结果、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3(纸质签字盖章版+电子版)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果汇总表(需含分年级成绩栏和排名栏)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盖章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28189102

 

附件: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3.拟接收学生名单

 

 

 

20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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