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汽车与交通学院2027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推免工作坚持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成立汽车与交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徐颖、岳东鹏
副组长:苑溪、刘晓锋、闫光辉
成 员:李汝宁、石培吉、张蕊、王保民、成英、李兆文
秘 书:赵珊珊、张文晶、许竞文、王梓希
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实施细则的制定及遴选推荐等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下设的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特殊学术专长成果进行实质性审核鉴定。
组 长:闫光辉
成 员:张蕾、王旭龙、石和平、朱玉刚、赵海军、陈强
(二)工作要求
1.坚持科学遴选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推荐遴选工作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2.落实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人员报名推免,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未报备者将依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3.接受全程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名额分配原则
本年度汽车与交通学院的推免名额共14人。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推免生名额分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基础名额是实名额,竞争名额是指两个及以上专业通过一定的遴选规则竞争获得的名额。
三、推荐条件及遴选规则
(一)推免生推荐条件及遴选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第四章“推荐条件与遴选规则”。
(二)竞争名额遴选办法:参与竞争名额的各专业,按专业推荐排名推荐1人入围获得竞争名额资格,竞争名额资格者依次参照以下因素进行遴选排序,排序第一者获得竞争名额推荐。
(1)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参与竞争名额的专业若设有基础名额,则按专业推荐排名优先满足基础名额,将基础名额学生去除后排序推荐1人入围获得竞争名额资格。该生参与竞争时的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设为A)计算公式为:
A=MAX(B-N,1)
其中B为该生在专业内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N为该专业分配的基础名额数。
(三)在推免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期间出现拟推荐学生自动放弃,在学生所在专业内按推荐排名递补。
(四)在推免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期间出现名额空缺情况,则空缺专业名额调整为竞争名额,由其他专业申请人共同竞争,竞争办法与竞争名额的遴选办法相同。
四、推荐程序及计划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3日 | 学院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和名额 |
9月3日-5日 | 学院就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做宣传、解读 |
9月4日-7日 注:9月7日17:00之前截止申请,不再接收任何申请材料 | 辅导员组织和动员学生报名;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上交申请材料,材料交至学院教务科(汽车楼302室,联系人:赵珊珊) |
9月9日 | 学院审核材料,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在本院内公示3天)。 同步,将公示人员名单、申请材料等提交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
9月9日-12日 | 学院公示推荐名单 |
9月20日之前 | 学校审议推免名单、公示及备案 |
五、复议与监督
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复议。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 022-88181105
六、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