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交通学院关于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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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学院关于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04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团中央《关于组建第29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7—2028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6〕4号),按照学校《关于招募选拔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工作通知》部署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党发〔2026〕72号)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试行)》(津职师大党发〔2026〕73号等规定,现就汽车与交通学院关于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遴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一)志愿服务时间

2027年8月至2028年7月

(二)选拔条件

1.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有意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学业综合成绩基本要求要与所在学科专业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成绩基本要求保持一致,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25〕106号)中推荐条件有关规定。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参加统一体检并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6.到中西部地区进行志愿服务意愿坚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服从大局和组织安排。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取得中小学或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者,有党团班组织、各类学生组织等任职经历的,有重要志愿服务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父母知情并同意学生参加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遴选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代表、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代表等人员组成(原则上9-11人)。具体如下:  

组长:徐颖、岳东鹏

副组长:苑溪、刘晓锋、闫光辉

成员:李汝宁、张蕊、王保民、成英、李兆文、安文浩

遴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遴选推荐等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学院遴选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给我院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含联合培养、中外合作办学):5名。

四、学院遴选工作流程

宣传动员与组织报名9月3日—9月5日)

1.宣传解读

学院在学院网站和学院“一站式”公告栏公布《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将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就有关文件政策做好宣传、解读。

2.自愿报名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团委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5日(周六)下午17:00前,工作联系人:安文浩,联系电话:88181102、13821324953。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

2)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学生成绩证明(附件2)

3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

4)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审核认定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加分认定具体类别可见《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对照表》(附件5)

5)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其他相关获奖学生干部任职、社会实践支教等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应为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材料名称

全部申请材料请自行存底,提交后不再退还。

)学院初审推荐(9月6日—9月9日)

1.资格初审

遴选工作小组对照报名条件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核查申报人思想品德表现,核算推免综合成绩

2.综合评价

学院组建院级评审小组,对符合选拔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发展能力、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

综合评价采取“加分”与“面试赋分”结合的形式。

面试时,评审小组根据《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基本能力评分标准》(见附件6)对申报人进行赋分,结合其加分,最终形成综合评价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推荐名单。

3.推荐上报

学院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支教团项目办

五、校级选拔及录取

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学院推荐人选还需参加校级综合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最终录取名单由学校选拔确定并签订协议。

相关说明与纪律要求

1.研究生支教团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不能同时申报。

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录取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要签订《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严格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自觉按照全国项目办和学校的统一部署,服从服务地的分配,按时到服务地报到上岗。

4.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推免录取的学生保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在读研究生保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籍。

5.其他有关保障措施、工作要求、培训派遣、管理服务、考核激励和后续培养等未尽事宜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试行)》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

6.本项工作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由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学院纪委 022-88181105)。

7.本实施细则如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试行)》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8.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小组解释。

 

附件:

1.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学生成绩证明

3.家长知情同意书

4.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审核认定表

5.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对照表

6.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基本能力评分标准

 

              

                             汽车与交通学院

                                                          2026年9月3日